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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做担保的公告

来源:BOB.COM    发布时间:2025-12-30 18:33: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2月22日以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及书面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5年12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类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5年12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类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5年12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做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5年12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做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5年12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5年12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开展套期保值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

  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套期保值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议案附件与本议案一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2025年12月30日巨潮资讯网()。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5年12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租赁合同主体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5年12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2025年12月30日巨潮资讯网()。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2025年12月30日巨潮资讯网()。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5年12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赖亮生先生、沙小兰女士、谢伟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5年12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提名赖亮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提名沙小兰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提名谢伟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李葛丰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根据《公司章程》第八条“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总裁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李葛丰先生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授权公司经营层按照相关规定全权办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股东会的有关法律法规,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6年1月14日(星期三)在公司行政会议室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72)全文详见2025年12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李葛丰,男,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4年加入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任楼宇科技事业部研发中心多联机设计室经理、内销用户服务中心部长、内销经营部总监,重庆美的通用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葛丰先生持有公司12万股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另外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及嫌疑违反法律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类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等的资金需求,2026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类金融机构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及类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应收账款保理、商业票据贴现、银行保函、外汇衍生产品等各种贷款及贸易融资业务。授信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及类金融机构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融资时间、用途等将依实际需要进行确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间的授信额度可调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根据银行等金融机构及类金融机构的要求提供对应的抵质押物或担保。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负责办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类金融机构融资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有关合同、文件等。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6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关联方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他的下属子公司、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和他的下属子公司、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他的下属子公司、深圳市车电网络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商品等;向关联方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他的下属子公司、深圳市车电网络有限公司、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和他的下属子公司、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他的下属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电力工程项目施工等;接受关联方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他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软件开发服务等;向关联方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他的下属子公司、深圳市车电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租赁及物业服务。预计2026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总计为人民币39,300万元。2025年1-11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总计为人民币9,742.91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都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王宗浩先生对该议案已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法律法规,本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审议时,关联股东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回避表决。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方洪波,注册资本人民币767,558.8172万元,营业范围:生产经营家用电器、电机及其零部件;中央空调、采暖设备、通风设备、热泵设备、照明设备、燃气设备、压缩机及相关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家用空调设备及其零部件的研发、制造、销售、安装、维修及售后服务;从事家用电器、家电原材料以及零配件的进出口、批发及加工业务(不设店铺,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规定办理);信息技术服务;为公司可以提供投资顾问及管理服务;计算机软件、硬件开发;家电产品的安装、维修及售后服务;工业产品设计;酒店管理;广告代理;物业管理;企业所需的工程和技术探讨研究、开发及其销售和推广;对金融业来投资。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美的大道6号美的总部大楼B区26-28楼。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6,043.52亿元,净资产为2,276.67亿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4,071.50亿元,净利润387.57亿元。(已经审计)

  截至2025年9月30日,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5,933.13亿元,净资产为2,341.08亿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630.57亿元,净利润386.38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制股权的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人情形。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桂国才,注册资本人民币21,875万元,营业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新能源行业;电动汽车充电设备生产、研发、设计、销售、安装配置服务;提供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新能源汽车及充电技术咨询;电动汽车销售及租赁(不包括带操作人员的汽车出租);国内货运代理;国际货运代理;从事广告业务;计算机软件销售、开发;售电业务;物流供应链管理技术方案开发;安全技术咨询;储能系统及设备的研发、设计、安装、销售及咨询服务;电动汽车和混合动力汽车、储能设施所需电池及其零配件的销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许可经营项目是:物业管理;普通货运;冷藏运输;食品零售;新能源汽车维修;客运服务;劳务派遣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电力工程项目施工、机电工程项目施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电力安装工程项目施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滨海社区海天二路25号深圳湾创业投资大厦33层。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深圳市车电网络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73,999.68万元,净资产为24,255.58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41,713.73万元,净利润-5,580.50万元(已经审计)。

  截至2025年9月30日,深圳市车电网络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64,057.12万元,净资产为17,721.48万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5,652.68万元,净利润-6,534.10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深圳市车电网络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首席财务官谢伟光先生担任深圳市车电网络有限公司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人情形。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健益,注册资本人民币55,043.7553万元,营业范围:塑料及新材料、新产品研发、加工、制造、销售,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设备租赁、厂房租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柏堰科技园芦花路2号。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699,669.90万元,净资产为215,974.90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608,772.57万元,净利润20,017.89万元(已经审计)。

  截至2025年9月30日,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712,033.16万元,净资产为297,413.43万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472,052.77万元,净利润16,697.59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何享健子女何倩嫦控制的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人情形。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马刚,注册资本人民币316,694.1288万元,营业范围:环卫设备、特殊作业机器人、新能源汽车、环境监视测定设备、环境保护专用设备、汽车充电设备及零部件的研发、制造、销售、技术咨询、维修及运营服务,设备租赁,城市垃圾、固体废弃物处置及回收利用相关配套设施的设计、运营管理、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环境工程、市政设施建设工程、园林工程、电力工程、水利水务工程、水污染治理工程、大气污染治理工程、土壤修复工程的设计、施工、运营管理、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凭许可证经营),环保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的研发、销售,通风机、风冷、水冷、空调设备的销售,从事进出口业务,投资咨询。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东关街道人民西路1818号。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296.36亿元,净资产为179.72亿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31.18亿元,净利润5.43亿元(已经审计)。

  截至2025年9月30日,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333.47亿元,净资产为177.74亿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95.44亿元,净利润4.82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何享健子女何剑锋控制的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人情形。

  以上关联方在与公司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拥有非常良好的履约能力。上述关联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6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关联方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他的下属子公司、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和他的下属子公司、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他的下属子公司、深圳市车电网络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商品等;向关联方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他的下属子公司、深圳市车电网络有限公司、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和他的下属子公司、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他的下属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电力工程项目施工等;接受关联方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他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软件开发服务等;向关联方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他的下属子公司、深圳市车电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租赁及物业服务。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原则,并结合市场行情报价进行协商确定。

  公司预计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另外的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企业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讨论后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对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一定的差异的说明符合公司的真实的情况,2025年1-11月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预计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要,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另外的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企业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截至2025年11月30日,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不含本次担保)为人民币190,000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80.61%;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为58,359.12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16.91%。被担保对象宜春市科陆储能技术有限公司、CL Energy Storage Corporation、CLOU Energy Storage B.V.、PT KLOU TEKNOLOGI INDONESIA、四川科陆新能电气有限公司、深圳市科陆智慧工业有限公司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均超过7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支持子公司的发展,满足其经营发展等的需要,2026年度,公司拟为下属子公司投标、合同履行有关事项及银行综合授信业务(含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应收账款保理、外汇套期保值、保函等)做担保,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含)人民币252,000万元(本担保额度包括现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及新增担保)。上述为公司可提供的最高担保额度。公司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质押担保等,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企业能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在符合要求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

  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额度在以上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担保额度范围内负责有关合同、协议的签署等。

  备注:美元按2025年11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7.0789折算。

  经营范围:储能电池、储能电池包PCAK系统、电池管理系统(BMS)、储能系统及其零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宜春市科陆储能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252,007.01万元,总负债240,595.04万元,净资产11,411.97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5,342.96万元,利润总额819.44万元,净利润273.49万元。(已经审计)

  经营范围:化学储能电池、储能变流器、储能系统以及相关软件、零配件和技术的贸易、进出口和运营维护等。

  经营范围:电池容器、电池管理系统(BMS)、电源转换系统(PCS)、能源管理系统(EMS)的贸易及安装、调试、维护。

  2、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港科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科陆荷兰公司100%股权。

  截至2025年9月30日,科陆荷兰公司总资产3,979.66万元,总负债4,033.73万元,净资产-54.08万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0.00元,利润总额-55.52万元,净利润-55.52万元。(未经审计)

  经营范围:电池行业;变压器、整流器及稳压器行业;蓄电池行业;其他电器设备行业;按费用或合同进行的批发贸易。

  2、股权结构:公司持有科陆印尼公司1%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港科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科陆印尼公司99%股权。

  截至2025年9月30日,科陆印尼公司总资产451.63万元,总负债465.94万元,净资产-14.31万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0.00元,利润总额-19.05万元,净利润-19.05万元。(未经审计)

  经营范围:研发、设计、生产(工业行业另设分支机构经营或另选经营场地经营)、销售电气设备、电力设备、电子产品、电源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工业变频器、工业自动化控制器产品、光伏逆变器、光伏水泵控制器、新能源汽车控制器并提供相应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光伏发电系统、伺服系统、控制系统、储能系统与微电网系统集成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储能技术服务;机械电气设备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货物进出口。许可经营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

  2、股权结构:公司持有佛山科陆99%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科陆能源服务控股有限公司持有佛山科陆1%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佛山科陆总资产7,270.88万元,总负债938.86万元,净资产6,332.02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00元,利润总额-3,468.13万元,净利润-3,467.77万元。(已经审计)

  截至2025年9月30日,佛山科陆总资产6,554.53万元,总负债898.55万元,净资产5,655.98万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0.00元,利润总额-728.34万元,净利润-728.34万元。(未经审计)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电源设备、电气设备、电子设备、智能制造与自动化设备、检定检测设备、软件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生产场地执照另行申办);软件工程、系统维护;提供相应的技术咨询、上门安装、上门维修服务(限上门维修);进出口业务。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电池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电子测量仪器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气设备销售;电气设备修理;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核心器件及设备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设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汽车销售;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充电控制设备租赁;集中式快速充电站;仪器仪表修理;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环境应急检测仪器仪表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电力测功电机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物联网设备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气体压缩机械销售;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技术研发;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装备销售;安防设备销售;安全系统监控服务;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新兴软件和新型信息技术服务;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电工仪器仪表制造;供应用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生态环境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其他通用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终端计量设备销售;终端计量设备制造;电器辅件销售;电器辅件制造;家用电器研发;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电力设施器材制造;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储能技术服务。许可经营项目:电气安装服务;劳务派遣服务。

  2、股权结构:公司持有科陆智慧工业99%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科陆能源服务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科陆智慧工业1%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科陆智慧工业总资产36,844.18万元,总负债24,833.21万元,净资产12,010.97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50.43万元,利润总额404.26万元,净利润373.67万元。(已经审计)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电力测量仪器仪表及检查装置、电子式电能表、用电管理系统及设备、配电自动化设备及监测系统、变电站自动化、自动化生产检定系统及设备、智能变电站监控设备、继电保护装置、互感器、高压计量表、数字化电能表、手持抄表器、手持终端(PDA)、缴费终端及系统、缴费POS机及系统、封印、中高压开关及智能化设备、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及充/换电设备及系统、电动汽车充/换电设备检定装置、箱式移动电池储能电站、储能单元、高中低压变频器、电能质量监测与控制设备、电力监测装置和自动化系统、无功补偿器(SVG/SVC/STATCOM)、风电变流器、光伏逆变器、离网/并网光伏发电设备、离网/并网光伏发电设备的安装、运营;射频识别系统及设备、直流电源、逆变电源、通信电源、UPS不间断电源、电力操作电源及控制设备、化学储能电池、电能计量箱(屏)、电能表周转箱、环网柜、物流系统集成(自动化仓储、订单拣选、配送)、自动化系统集成及装备的研发、规划、设计、销售、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生产项目由分支机构经营,另行申办营业执照);物流供应链规划、设计及咨询;自动化制造工艺系统研发及系统集成;软件系统开发、系统集成、销售及服务;软件工程及系统维护;电子通讯设备、物联网系统及产品、储能系统、电池管理系统、储能监控系统、储能能量管理系统、直流电源系统、电动汽车BMS系统、电动汽车充电站监控系统、高压计量箱、直流电能表、四表合一系统及设备、通讯模块、电子电气测量设备及相关集成软硬件系统、气体报警器、电动汽车电机控制器、电动汽车充电运营、风电系统及设备、光伏系统及设备、储能设备、高压开关设备、高低压成套设备、智能控制箱、自动识别产品、光伏储能发电设备、雕刻机、变频成套设备、动力电池化成测试装置、高压计量设备的研发、销售;微电网系统与解决方案、新能源充放电整体解决方案的研发、设计和销售;自有房屋租赁;模具的研发、销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智慧水务平台及水表、气表、热量表的生产、研发及销售;自动化工程安装;离网/并网光伏电站安装、运营;电力工程施工;机电工程施工;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施工;电力设施的安装;电力安装工程施工;塑胶产品生产;模具生产;电动汽车充电运营、离网/并网光伏电站运营。

  2、股权结构:公司持有科陆国际99%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科陆能源服务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科陆国际1%股权。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署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2026年度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实际业务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内容,由公司及被担保方与融资机构等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文件等为准。

  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是为了支持子公司的发展,满足其经营发展等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不含本次担保)为人民币190,000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80.61%;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为58,359.12万元(其中美元按2025年11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相关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16.91%。连同本次担保额度,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282,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564.91%;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为58,359.12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16.91%。

  上述对外担保总额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邱向伟先生、董事王宗浩先生、董事职帅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邱向伟先生因工作需要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职务,同时一并辞去战略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邱向伟先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王宗浩先生因工作需要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王宗浩先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职帅先生因工作需要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职帅先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职帅先生原定任期为2023年6月26日至2026年6月25日,邱向伟先生、王宗浩先生原定任期为2025年4月14日至2026年6月25日。邱向伟先生、职帅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邱向伟先生、职帅先生的辞任自公司收到其辞职报告之日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王宗浩先生的辞任将导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王宗浩先生的辞任将在公司补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新任委员后生效,在此期间,王宗浩先生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相应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邱向伟先生、王宗浩先生、职帅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董事会对邱向伟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期间、王宗浩先生及职帅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赖亮生先生、沙小兰女士、谢伟光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上述董事候选人选举通过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赖亮生先生、沙小兰女士、谢伟光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对赖亮生先生、沙小兰女士、谢伟光先生的任职资格审核无异议。

  1、赖亮生,男,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特许金融分析师(CFA)、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CPA)。曾任职于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盛富资本国际有限公司,现任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高级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赖亮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其子公司)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2、沙小兰,女,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洗衣机事业部制造成本管理专员、制造成本管理主任专员、制造财务负责人,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家用空调事业部财务管理经理、财务部长。现任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算与风险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沙小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其子公司)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3、谢伟光,男,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空调事业部海外营销公司财务经理、中央空调事业部财务部长,奥克斯集团有限公司空调事业部财务总监,主力智业(深圳)电器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活电器事业部财务部长等职务。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谢伟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为了提高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外汇市场风险的能力,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或其他等值货币),该额度可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或其他等值货币)。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场所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金融机构。

  2、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及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操作风险和交易违约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近年来,公司及子公司海外业务持续拓展,2025年上半年公司海外业务收入占总营业收入比例约50%,主要结算货币包括美元、欧元、埃及镑、印尼卢比等。受国际政治、经济等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导致公司经营不确定因素增加。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将根据真实的情况合理安排资金的使用。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或其他等值货币),该额度可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或其他等值货币)。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币种只限于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包括美元、欧元、埃及镑、印尼卢比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交易场所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金融机构。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匹配实际业务需求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本次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内,审批日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等。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公司及子公司用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及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同时,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也会存在一定风险,主要包括: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与公司预期报价汇率存在较大差异,使公司无法按照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操作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外汇业务信息。

  3、交易违约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1、制度管控: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严格有效的风险管理制度,利用事前、事中及事后的风险控制措施,预防、发现和降低各种风险。

  2、灵活调整:密切关注国际外汇市场动态变化,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在外汇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调整外汇衍生品交易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3、金额时间控制:公司严禁超过正常业务规模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并严格控制外汇资金金额和结售汇时间,确保外汇回款金额和时间与锁定的金额和时间相匹配。同时加强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现象。

  4、对手选择:公司慎重选择从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对手,仅与经营稳定、资信良好的具有合法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5、部门跟踪:财经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助于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提高公司应对外汇市场风险的能力。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与会计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截至2025年11月30日,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190,000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80.61%;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为58,359.12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16.91%。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更好地推动子公司的发展,提高其资金流动性,增强盈利能力,确保公司利益最大化,2026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东自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东自”)拟为其全资子公司苏州科陆东自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科陆”)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36,000万元的银行融资业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拟为其全资子公司广东省顺德开关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德开关”)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30,000万元的银行融资业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拟为其全资子公司广东科陆顺新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陆顺新”)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6,000万元的银行融资业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做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上海东自经营层在担保额度范围内负责相关担保协议的签署。

  经营范围:高低压电气设备、电力自动化控制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水电工程、钢结构工程、装饰工程、焊接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自有房屋租赁;电子科技类产品、机电设备及配件、家用电器、中央空调、制冷设备、空气净化设备的销售、上门安装及相关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前置许可经营、禁止经营的除外。

  经营范围:经营本企业研制开发的技术和生产的科技产品的出口业务和经营本企业科研和生产所需的技术、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的进口业务及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按外经贸部[1999]外经贸政审函字第388号文经营);生产、销售: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低压成套开关设备、继电保护及自动化装置、变压器、组合式变压器、预装式变电站;销售:电器机械及器材,有色金属(不含金、银);电力设施运行管理及技术服务;生产和销售电缆桥架、母线槽;机电设备安装服务、技术咨询服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城乡市容管理;新兴能源技术研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合同能源管理;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软件开发;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营销售卖;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特种设备销售;充电桩销售;五金产品批发;金属制品销售;电线、电缆经营;保温材料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许可项目: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电气安装服务;供电业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上海东自拟对被担保方上述融资事项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以上担保计划是苏州科陆、顺德开关、科陆顺新与相关融资机构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东自为其全资子公司苏州科陆、顺德开关、科陆顺新银行融资事项做担保是为满足苏州科陆、顺德开关、科陆顺新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苏州科陆、顺德开关、科陆顺新筹措资金,顺利开展经营业务,符合相关法律和法规等有关要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190,000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80.61%;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为58,359.12万元(其中美元按2025年11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相关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16.91%。

  上述对外担保总额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成就。依据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2025年12月29日为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向合乎条件的43名激励对象授予1,037万份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4.47元/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3、拟授予数量: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为5,312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660,816,688股的3.20%。其中,首次授予4,250万份,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660,816,688股的2.56%,占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80.01%;预留1,062万份,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660,816,688股的0.64%,占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19.99%。预留部分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20%。

  4、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24人,为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含企业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行权价格: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含预留授予)行权价格为4.47元/份。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份股票期权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拥有在可行权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1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6、有效期: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7、等待期、行权期: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和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相应部分授予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等待期满后为行权期。

  若预留股票期权在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则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若预留股票期权在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则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本次激励计划在行权期的三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行权条件之一。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